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和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吉林市昌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厅提交了申请换发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》(证号:2202030091)的有关申请材料,经审查,拟许可内容如下:
一、法人名称:吉林市昌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
二、法定代表人:万念兰
三、住所:吉林市龙潭区新吉林街长青路84号
四、经营设施地址:吉林市龙潭区漓江街166号
五、核准经营方式:收集、贮存、利用
六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经营规模:
收集、贮存、利用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中261-067-38有机氰化物生产过程中,合成、缩合等反应中产生的稀硫酸铵废液,年经营规模300000吨。
七、拟许可期限为5年。
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,接受社会监督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,对该单位申请办理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》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,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。
公示时间:2026年4月13日—2026年4月14日(2个工作日,法定节假日顺延)。
联系电话:0431-89963179
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通讯地址: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,竞彩足球-竞彩比分-竞彩预测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
邮 编:130033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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