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2022年入选国家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名单以来,长春市紧扣“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”目标,坚持法治保障与基层实践并重,推动固体废物治理从“末端处置”向“源头防控、全程闭环”转变。
今年3月,《长春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》经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。这一条例填补了区域危险废物治理制度的空白,明确了危废全链条管理责任,涵盖小微企业收集、医疗废物转运、跨省转移联防联控及实验室危废监管等专项条款,构建起“预防为主、过程严管、污染担责”的全流程监管体系。
在基层实践方面,长春市大力推进“无废细胞”建设,覆盖工厂、学校、社区等18类场景,累计建成830个“无废细胞”,其中6个入选省级名单,数量居全省首位。一汽集团红旗制造中心、安民街小学、华阳社区等典型示范,推动绿色理念融入生产生活。
下一步,长春市将持续完善法规配套政策,扩大“无废细胞”覆盖面,以法治定方向、以细胞聚合力,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绿色转型贡献长春经验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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